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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医疗蓝海 | 需求增长与政策改革双重驱动,市场发展正当时

康复医疗作为现代医疗体系中的关键构成,正以其独特效能回应社会多元健康需求。面对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、慢性疾病变迁以及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目标的推进,康复医疗凭借其在功能恢复与品质提升方面的核心优势,成为医疗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

与医、护、养对比,康复医疗回报更确定

康复医疗旨在恢复患者功能,提高生活质量,其针对群体广泛,包括残疾群体、运动损伤群体、慢病群体、老年群体、儿童群体以及产后群体等。康复医疗在医疗体系中占据着独特且重要的地位,与综合医院、护理院及养老机构等业态相比,展现出显著差异化特征。

综合医院通常以公立体系为主,社会办医综合医院面临的政策环境逐渐收紧。护理院和护理社区虽同属医疗类,享受住院医保待遇,但监管严格且准入门槛高;养老机构则侧重于原有物业的养老改造,投入成本相对较低。康复专科则在国家老龄化及银发经济驱动下,迎来政策规范与支持,尤其在老年照护、康复、护理等领域。

规模化效应上,综合医院区域差异大,但可通过医联体实现区域内资源整合与分级诊疗;康复专科因学科单一、技术通用,易于新技术推广,能形成全国规模效应,且前期投入低、患者群体相似,利于一城多点布局。

从回报和收益方面来看,综合医院爬坡期长达5-10年,成熟期回报稳定,成熟期净利润率在5%-10%;护理院在医保政策较优情况下4-5年可收回成本,净利率8%-12%;养老机构则5-6年,净利率5%-10%。根据复星资管在市场上的调查与专题研究,从产业投资角度看,康复专科医院投资盈亏平衡周期短、收益确定性高,成熟期净利润率超10%。

Source: 复星资管(样本案例数据,并非代表市场整体情况,仅供参考)

多重因素驱动康复需求快速增长

1.人口老龄化

人口老龄化是康复需求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,中国 65 岁以上老龄人口从 2000 年 7% 上涨至 2023 年 15.4%,预计约 1 亿老龄人口需要康复服务。

根据中国人口不同年龄的结构走势预测,2025年前后,是中国劳动力和抚养比的拐点,同时也是待就业上升的窗口期。

与此同时,《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-2050》中预测,2025年我国的老年抚养比将超过少儿抚养比,社会抚养重心从“养小”转向“养老”。到2050年,预计老年抚养比将达到48.5%,与少儿抚养比的差距进一步拉大,劳动年龄人口的养老负担持续增加。

2.慢性病年轻化

从2013至2018年不同年龄段中国居民慢性病的患病率来看,一是总体的患病率越来越高,二是15岁至35岁中慢性病患病率也逐步提升,15-24岁、25-34岁人口慢性病患病率均增长3%。

3. 残疾人康复需求缺口大,国家不断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

“十四五”以来,国家不断出台政策保障,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提高,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,目标是到 2025 年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 85% 以上。这些因素都共同推动康复需求持续攀升。

在政策指导口径下,根据上海市颁布的《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(2021-2025年)》来看,目标在2025年前实现每千人配置0.4张康复床位;北京颁布的《北京市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实施方案》中,目标在2025年前实现每千人配置0.5张床位;总计全国康复专科床位需求约为58万张。

从患病人数数据来看,根据《柳叶刀》2019年发布的研究统计,中国是全球康复需求最大的国家,康复需求总人数达到4.6亿人。假设每位患者每年所需住院康复时间为1天(保守估计),则我国康复医学床位潜在需求为126万张。

支付端DRG改革,催化民营康复专科发展

DRG(Diagnosis Related Groups,疾病诊断相关分组),DRG是按诊断和治疗方式,将病例细分到不同的组,每一个组都有一个统一的付费价格。DRG模式下,医保不再按照病人在院的实际费用(即服务项目)支付给医疗机构,而是按照病例所进入的DRG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。支付标准包括了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等全部医疗费用(特殊另行收费耗材与服务除外)。

DRG支付下,治疗成本高的医院可能面临“医保损失”。按DRG支付之后,低于支付额的差价形成医院的“利润”,高于支付额的部分,形成了医院的医保损失。公立医院为降低医保损失,采取了多种措施降本:1)引导急症后恢复期患者流向康复机构;2)缩短患者住院天数;3)提高医疗技术水平,降低诊疗成本。

因此,患者在公立医院的住院天数将受到限制,更多术后患者将被引流至康复医院。而对民营康复专科来说,由于患者数量的增加,和平均住院费用的下降,需要加深和商业保险的合作力度,并增加高价值药品和自费项目的比例。

此外,从美国经验来看,1983年美国DRG改革后,美国的康复机构、专业护理机构、家庭健康机构均实现了快速发展。

1982年及以前:美国Medicare和Medicaid实施,康复纳入支付范围,实行按项目/服务付费,患者为利润来源,过度医疗普遍。

1983年至2001年期间:急性住院服务采用按疾病诊断相关组(DRGs)预付费制度,住院康复、精神类疾病等高费用、复杂疾病仍保留服务付费制度。住院费用、手术费用、住院天数得到有效控费,康复费用总额快速增长。

2001年之后:康复采用按功能组Function-related groups (FRGs)预付费支付制度,将功能改善作为指标。行业出现细分领域发展格局,转诊更为流畅,并趋于基本成熟。

Source: ProPac、 NHE、咨询公司、华福证券

国内正在逐步形成三级康复医疗的运行体系

我国康复医疗分为三级体系,涵盖急性期康复、恢复期康复和维持期康复

1. 急性期康复:主要在三级医院康复科,针对疾病、损伤急需治疗患者,住院 21 - 28 天,医务人员包括专科医师、康复医师等。
2. 恢复期康复:在二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专科医院、康养机构,患者经过治疗需住院恢复,周期约 3 个月,有康复医师、治疗师、护士参与。
3. 维持期康复:在社区康复中心或居家康复,患者无需住院,康复周期较长,由康复医师、治疗师、护士提供服务。

康复专科医院患者中大多数均来自医联体转诊、公立医生多点执业、合伙人计划及市场营销渠道,这些患者的医保支付比例占70%-80%,自费及商保占比在逐步提升,康复专科医院的业务模式也日趋成熟。

康复医疗逐渐展现出鲜明的专业化特征与比较优势。其规模化发展路径清晰,依托标准化诊疗流程与通用康复技术,易于实现跨区域的资源整合与服务拓展。随着DRG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进,康复医疗的多元支付格局逐渐成型,医保、商业保险与自费支付协同作用,既保障了患者的康复可及性,又优化了医疗机构的运营效益。

康复专科医院的商业模式日益成熟,逐渐构建起高效且可持续的服务网络,为患者打造了便捷、精准的康复路径,有力推动了整个医疗行业的生态优化与服务升级。